2023年8月,四川省阆中市居民母某通过网上购买设备,在家制造假币。9月14日,民警在母某家中将其抓获,现场搜查出伪造的34张面值20元的假币,以及打印机、墨盒及金线纸等作案工具。据母某交代,一次偶然机会,母某在网上结识了一个卖假币制作模板的人,随即支付2000元购得2005版20元面额人民币制作模板,然后网购了笔记本电脑、彩色打印机、扫描仪、裁纸机、空白防伪白纸等材料,自己在家摸索着制造起假币来。制造、贩卖、购买、使用假币,干扰货币流通的正常秩序,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两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或二百枚以上不足三千张或三千枚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处罚。